在澳大利亚,企业进口商品时,除了支付货款,还会涉及关税和澳大利亚GST(10%)。很多企业会疑惑:这些费用能否计入成本?实际财务处理该如何操作?下面我们来拆解。
一、基础规则
1. 关税:
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一部分,需要计入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。
2. GST:
可抵扣:如果企业有进项抵扣资格,进口 GST 在 BAS(商业活动报表)中抵扣,不计入成本。
不可抵扣:若部分或全部无法抵扣,则不可抵扣部分计入存货成本或费用。
依据:
AASB 102《存货》: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、进口关税、不可退税费、运输和装卸费用。
GST 法(1999):进口用于“可抵扣目的”的 GST 可在 BAS 中抵扣。
ATO/ABF 实务:可申请延期缴纳 GST(DGST),实现月度 BAS 对冲,减轻现金流压力。
二、三种典型场景
场景 处理方式 会计操作示例
A. 全额可抵扣 GST 全额抵扣,不入成本 存货 = CV + 关税 + 运保,GST 在 BAS 申报抵扣
B. 使用 DGST 延期缴纳 现金流优化,BAS 同月抵扣 设置“Deferred GST on Imports”科目,对账 7A ↔ 1B
C. 部分/全部不可抵扣 不可抵扣部分计入存货/资产成本 按业务用途比例分摊,不可抵扣 GST 入成本,其他部分抵扣
示例:某企业进口电子产品:
CV:AUD 100,000
运保:AUD 5,000
关税 5%:AUD 5,000
GST 10%:AUD 11,000
→ 若全额抵扣,GST 不计入成本;若 40% 不可抵扣,则 AUD 4,400 入库存成本。
三、成本构成小提醒
计入存货成本:
关税、不可退税费、运保、码头费、报关及检验检疫费、运输到仓库前的费用。
不计入成本:
可抵扣 GST、到货后发生的营销或仓储管理费。
小贴士:AASB 102 允许吸收成本法,方便与税法下存货计价衔接,但仍需账税对勾。
四、真实案例
某企业之前将进口 GST 全部计入存货,导致毛利被低估、BAS 抵扣不足。
解决方案:
协同报关行办理 DGST,BAS 7A 汇总当月延期 GST;
BAS 1B 全额抵扣 GST,不再入成本;
存货成本只包含 CV + 关税 + 运保与清关费用。
结果:经营现金流改善,毛利率回归真实水平。
五、流程化落地建议
合同与发票:明确 Incoterms、币种、开票抬头、HS 编码和预计税率。
报关:确保 CV、运保和关税准确,便于 BAS 对账。
财务:设置“进口关税”“进口相关费用”“Deferred GST on Imports”科目。
BAS 对勾:每月根据 ABF 提供 DGST 明细对账 7A ↔ 1B。
混合用途企业:期末按比例分摊不可抵扣 GST 入成本或费用。
六、常见误区
误区 正确做法
全部 GST 入成本 仅不可抵扣部分入成本,可抵扣部分在 BAS 抵扣
忽视关税 关税必须计入采购成本
DGST 只做 7A 同月 1B 全额抵扣;如预填错误,需修正报关数据并调整 BAS
关税属于采购成本必须资本化,GST 只有不可抵扣部分计入成本,合理使用 DGST 可优化现金流。企业应在合同、报关、财务三方面协同,确保成本核算与税务合规两不误。
澳大利亚进口关税与 GST:企业成本处理全解析
发布时间:2025-08-23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