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地利包装法里的二次包装是什么?快递外箱和产品内盒要不要分开申报?

作者:沙之星跨境

发布时间:2026-04-02

奥地利包装法中的“二次包装”是指用于运输和配送的包装,通常指快递外箱、填充物、缓冲材料等。而“销售包装”是指产品本身的零售包装,如产品内盒、标签、说明书包装等。快递外箱和产品内盒需要分开申报,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包装类型,生态贡献费的计算方式也不同。销售包装(产品内盒)的生态贡献费通常由品牌商或进口商承担;运输包装(快递外箱)的生态贡献费由发货方承担。在奥地利包装法申报中,需要按包装类型(销售包装/二次包装)和材料类型(纸板/塑料/金属/玻璃等)分别统计重量并申报,不能合并处理。对于销售蓝牙耳机的卖家,产品内盒属于销售包装,快递外箱属于二次包装,必须分开统计。
一、奥地利包装法中二次包装的定义与分类

销售包装(Primary Packaging)
(1)指产品本身的零售包装,消费者购买时直接接触的包装。
(2)例如:蓝牙耳机的产品内盒、化妆品的外盒、食品的塑料袋。
(3)生态贡献费由将产品投放到奥地利市场的品牌商或进口商承担。

二次包装(Secondary Packaging)
(1)指用于运输和配送的包装,消费者通常不会看到或保留。
(2)例如:快递外箱、气泡膜、填充物、打包胶带、托盘。
(3)生态贡献费由发货方(如卖家、物流商)承担。

分开申报的要求
(1)奥地利包装法要求按包装类型分别统计重量:销售包装一类,二次包装一类。
(2)每类包装内,再按材料类型(纸板、塑料、金属等)分别统计。
(3)快递外箱(纸板)和产品内盒(纸板)虽然材料相同,但包装类型不同,必须分开统计。

二、沙之星跨境案例:格拉茨蓝牙耳机卖家的“包装分类”困惑
格拉茨一位销售蓝牙耳机的中国卖家,在准备奥地利包装法年度申报时,对“快递外箱和产品内盒要不要分开申报”感到困惑。卖家认为都是纸板,合并统计更方便,于是将两者合并申报。
提交报告后,卖家收到EMA通知,要求说明“销售包装与二次包装数据混报”的原因。卖家紧急联系沙之星跨境。

沙之星跨境团队介入后,向卖家解释:奥地利包装法要求按包装类型分开申报。快递外箱属于二次包装,产品内盒属于销售包装,材料相同也不能合并。
团队指导卖家:
1、重新统计上一年度的包装数据:产品内盒重量按销售包装统计,快递外箱重量按二次包装统计;
2、在报告中分别填报两类包装的纸板重量;
3、提交修正后的报告和说明函。
最终,EMA审核通过。卖家感叹:“我以为都是纸板就可以合并,没想到包装类型不同必须分开。格拉茨的蓝牙耳机卖家们,销售包装和二次包装一定要分开报!”

三、常见用户痛点问答
问1:我是格拉茨销售蓝牙耳机的卖家,快递外箱和产品内盒需要分开奥地利包装法申报吗?
答:需要。快递外箱属于二次包装(运输包装),产品内盒属于销售包装(零售包装),在奥地利包装法中是两类不同的包装,必须分开统计重量,不能合并。格拉茨的蓝牙耳机卖家要分别记录。

问2:奥地利包装法二次包装的生态贡献费由谁承担?
答:由发货方承担。如果卖家自行发货,则卖家承担;如果使用第三方物流(如亚马逊FBA),则由物流商承担。但卖家仍需在年度报告中申报二次包装的投放数据。

问3:在奥地利包装法中,如果我用同一个外箱装多个产品,外箱的重量怎么分摊?
答:如果外箱装的是同品牌、同卖家的多个产品,外箱重量可以按产品数量或重量比例分摊到每个产品上。但申报时,外箱属于二次包装,与销售包装分开统计。格拉茨的蓝牙耳机卖家如果一箱装10个耳机,外箱重量计入二次包装。

问4:奥地利包装法中填充物(如气泡膜)属于什么包装类型?
答:填充物属于二次包装(运输包装),与快递外箱同一类别。在申报时需要按材料类型(塑料)统计重量。格拉茨的蓝牙耳机卖家要记录气泡膜的使用量。

问5:奥地利包装法中销售包装和二次包装分开申报后,费用计算有区别吗?
答:有区别。销售包装和二次包装可能适用不同的生态贡献费标准,具体取决于包装类型和材料。分开申报才能准确计算费用。合并申报会导致费用计算错误,可能被认定为违规。

奥地利包装法要求销售包装和二次包装分开申报,快递外箱和产品内盒即使材料相同也不能合并。沙之星跨境的案例证明,准确区分包装类型、分开统计重量,是合规申报的基础。对于格拉茨的蓝牙耳机卖家,建立包装分类台账,是避免申报错误的关键。